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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岗乡“大学生村官”协会 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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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学生村官”协会是“大学生村官”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完善、自我提高的组织。为加强“大学生村官”之间交流致富信息、工作经验,畅谈工作体会,达到解疑解惑、互相学习、互相提高的目的,特制定本章程。 第一条:本章程经全体“大学生村官”充分讨论通过,民主制定,是全体“大学生村官”的行为规范,必须严格遵守。 第二条:加强政治理论学习。深刻学习领会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精髓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 第三条: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。认真学习市场经济和实用技术,带头上项致富。发挥自身优势,积极向群众宣传致富信息、技术,引导带领群众致富。 第四条:注重提高工作水平。虚心向老干部、老党员和群众学习,积极主动工作,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。 第五条:服从乡村两级领导,维护班子团结,搞好协调配合,团结同志,不搞内耗。 第六条: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,带头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项活动,搞好调查研究,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,为各项工作献计献策。 第七条:密切联系群众,处事公道正派,对群众一视同仁,积极化解矛盾纠纷,切实为群众搞好服务,多办实事好事。 第八条:遵纪守法,不迷信、不赌博。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和歪风邪气作斗争,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。 第九条:廉洁自律,不吃清、不贪污、不受贿、不假公济私,树立“大学生村官”的良好形象。 第十条:注重仪表,举止大方,语言得体,文明礼貌。 第十一条:遵守上级党委、政府制订的规章制度,按时参加工作例会和培训,注意保密纪律。 第十二条: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定期活动日。对自己在工作、学习上的体会形成书面材料,供大家交流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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